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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幼儿园厨房为师幼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2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保鲜盒中。
3.留样食品冷却后,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留样记录保存12个月以上。
4.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5.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6.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并经过严格消毒,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7.为确保该项制度的落实到位,我园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定期督促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样及记录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饭菜未留样或留样记录不全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温江区光华实验幼儿园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