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区社区教育学院镇(街)分校,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教育人才服务温江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温委办〔2015〕31号)(见附件2)和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开展“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评选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开展教育系统“鱼凫英才”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我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研培中心、区电化教育馆、区社区教育学院镇(街)分校教职工。
(二)已评为“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的,不重复参选。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人选上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国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诚信友善,恪守职业道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成效突出,曾获得“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班主任)”及以上层次荣誉称号。
(二)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作为评选对象:
1.立足教育教学创新,积极参加班改课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成效突出。
2.专注德育(班主任)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新颖独特,成效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好评。
3.注重现代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了民主科学治校管理体系,极大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改革成效突出。
四、组织领导
(一)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周世刚任组长,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边、区教育局副局长曾宏为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荐选拔领导小组(以下称“推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人事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党支部、教代会、工会、兼职纪检员等代表为成员的推荐选拔工作小组(以下称“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校推荐人选的初审、草拟事迹材料等工作。
五、推荐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一)组织动员
1.学校召开推荐工作小组会,学习评选文件,酝酿组织推荐人选。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教师QQ群、飞信、短信等平台,告知教师评选事宜,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评选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创先争优。
(二)个人或组织推荐申报
(三)民主推荐
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四)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表
经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的推荐对象,填写《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推荐表》,学校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2.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汇总推荐候选人材料后,报区教育局。
3.区教育局推荐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推荐人选,并报区教育局审定。
4.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须标明区教育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28—82668093。公示无异议,报区人才办审批。
六、评选纪律要求
严肃选拔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在选拔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12:00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套;并同时提交《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28—69063092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推荐表
2.鱼凫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3.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鱼凫英才计划”实施方
案(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